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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牙醫總額檔案分析審查不予支付指標 列印 E-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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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是 君君   
週一, 26 四月 2010 10:25

 

轉自台北市牙醫師公會

     新增牙醫總額檔案分析審查不予支付指標:「牙醫門診申報簡單性拔牙之平均藥費達極端顯著性差異」

並自99年5月1日(費用年月)起實施。  (詳全文)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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